新闻|发布时间:2024-05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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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艺术基金资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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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
二、国家艺术基金及项目主体简介
三、培训安排
根据《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》和《项目资助协议书》的相关规定,培训周期定为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10月4日,培训总时长共89天,其中集中授课(含调研)30天。
(二)项目实施地点
1、集中授课地点:扬州花园国际大酒店会议室
2、项目交流、采风等艺术实践地点:古琴相关文博机构、部分琴社琴厂等。
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,具体标准为(以百分计)。出勤情况20%,课堂表现20%,交流研讨20%,结业论文40%。经评定、考核合格后,学员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《结业证书》。
1、项目负责人:胡斌
2、项目联络人:江禾、马天驰
3、授课专家(按姓氏拼音排序)
序号  | 教师姓名  | 所在单位及简介  | 
1  | 戴晓莲  | 上海音乐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中国昆剧古琴研究会古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、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琴专业委员会副会长、上海市古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 | 
2  | 房东升  | 扬州大学音乐学院党委书记  | 
3  | 冯卓慧  | 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副所长、中国昆剧古琴研究会副会长  | 
4  | 胡 斌  | |
5  | 贾学鸿  | |
6  | 李 村  | 西安音乐学院教授、西安音乐学院西北民族音乐研究中心主任、艺术博物馆馆长、中国琴学研究室主任  | 
7  | 李 玫  | |
8  | 李世强  | 《百年上海琴史纪事》副主编  | 
9  | 李小戈  | |
10  | 林 晨  | 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副研究员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琴艺术代表性传承人  | 
11  | 刘善教  |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琴艺术(梅庵琴派)代表性传承人、中国乐器协会古琴研究会副会长、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民族乐器工艺委员会主任  | 
12  | 刘永福  | 扬州大学音乐学院教授  | 
13  | 马维衡  |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琴艺术(广陵琴派)代表性传承人、中国乐器协会古琴研究会副会长、扬州市汉风古琴制作技术研究所所长。  | 
14  | 苗建华  | 中央音乐学院研究员、博士生导师、党委副书记,中国音乐美学学会理事  | 
15  | 宋展云  | 扬州大学文学院教授  | 
16  | 王 风  |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北京大学现代中国人文研究所副所长、中国昆剧古琴研究会常务理事  | 
17  | 王建民  | 上海音乐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中国音协民族弓弦乐协会副会长,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副会长  | 
18  | 王晓俊  | 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院长、南艺学报副主编  | 
19  | 严晓星  | 苏州城市学院古籍整理研究所副研究员、中国琴会常务理事、《上海图书馆藏古琴文献珍萃·稿钞校本》《现代琴学丛刊》主编  | 
20  | 杨春薇  | 中国音乐学院副教授、中国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所长、中国昆剧古琴研究会常务理事  | 
21  | 章华英  |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研究所专职研究员,教授,博士生导师  | 
22  | 张振涛  | 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研究员、博士生导师,曾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“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”国际评委、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委员  | 
23  | 朱默涵  | 沈阳音乐学院古琴专业教授、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琴艺术代表性传承人、中国乐器协会古琴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、沈阳市古琴研究会会长  | 
(六)培训成果展示
(七)学员管理
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,学员入选后,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、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。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,取消其培养计划:
四、培养对象
(二)录取方式
1、项目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组成遴选工作小组,根据学员报名情况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透明的原则,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选拔,择优录取,拟录取人员名单将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核,审核通过后将发布名单,并向学员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2、学员录取后须于指定日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到手续,因学员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,录取视情况递补。
五、报名事项
即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
(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,逾期不予受理)
点击下方“附件下载”,或登录扬州大学音乐学院官方网站或扬州大学音乐学院官方公众号,下载招生简章附件报名表(附件1),如实填写、提交。
(1)《古琴艺术理论研究与评论人才培训项目报名表》(附件1),填写表格后本人签字、推荐单位盖章,保存为PDF文档。命名方式:“01-姓名-单位-报名表”。
(2)个人代表性的琴学理论文章1—2篇(独立署名)。如为已发表论文,需将论文所载期刊的封面页、目录页以及论文全文按顺序保存在同一份PDF文档中。命名方式:“02-姓名-单位-论文加序号”。
(3)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。命名方式:“03-姓名-单位-身份证”。
(4)《报名表》中填有成果、获奖(课题)信息的,请将相应证明材料扫描后,保存在同一份PDF文档中(本人最后学历、学位证明、作品获奖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等)。命名方式:“04-姓名-单位-证明材料”。
学员可选交个人古琴演奏视频1—2首作为补充材料,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,MP4格式。
请报名者将以上材料以PDF格式打包于一个文件夹内。文件夹名称为“×省×市×单位《古琴艺术理论研究与评论人才培训》报名材料”,务必于2024年6月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:gqysllyj@163.com。邮件标题格式:“省、市、地区名+单位名+个人姓名”。
(注: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准确,一经发现弄虚作假,无条件取消录取资格;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,请自行做好备份)。
六、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
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,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、培训期间的食宿、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。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《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》(附件2)。
(二)联系方式
联系人: 18061835050(胡)
18652580001(江)
18851449573(马)
地址: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州大学(文汇路校区)音乐学院
邮编:225009
邮箱:gqysllyj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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